为做好我校2009年艺术类高职、艺术类中专招生考试工作,根据皖招考【2009】10号文件《关于做好2009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(美)术、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确保学校的招生质量,学校决定对报考我校艺术类“服装设计与工艺”、“服装表演”专业的考生实行统一专业加试、面试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、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爱好相关专业,并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备安徽省户籍。
2、报考我校艺术类五年高职的文化课控制线为210分(不含体育、实验分)。
3、报考我校艺术类三年普通中专的考生,原则上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,年龄不限,分数不限。
4、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,男生身高须在1.80米以上,女生身高1.65以上,五官端正,形体比例匀称。
二、报名时间
2009年7月1日——2009年8月21日
三、报名方式
考生凭09年中考成绩分数条、准考证、户口本来我校报名、电话报名或网上(http//www.hffz.net)报名。
四、加(面)试时间和内容
1、艺术类“服装设计与工艺”专业加试
2009年8月22日 上午8:30-11:30 素描
下午2:30-5:30 色彩(临摹一幅彩色图案画)
考试所需绘画工具、颜料、画板由考生自备。
2、艺术类“服装表演”专业面试
2009年8月22日 上午8:30-11:30形体测量、模特造型及模仿测试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(即兴问答)。
五、考生须知
1、各地市考生于2009年8月22日上午8:00以前直接到安徽合肥服装学校参加专业加(面)试。
2、考生须在2009年8月22日之前,完整填写报名表、志愿表(报名表见附件2、志愿表见附件2,可以直接下载),交到我校招办,外地考生可以事先电话说明,待专业加试时将相关表格带来。
3、考生参加专业加(面)试时,需带4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证件(户口本或身份证)。
4、考生参加专业加(面)试时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。
六、录取及建档
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统一组织下,按学校负责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进行。根据我校五年制高职计划,对报考我校五年制高职文化课达线的考生,由学校进行专业加试后提出录取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。
录取原则:德智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,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合格,文化课成绩达线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分为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两个批次进行。
考生的纸质档案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建立。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表、考生志愿表、学籍、体检表和学历证明等。
七、其他
1、学校报名、咨询电话:0551-4322606 0551-4411140
2、学校地址:合肥长江东路301号(乘2路、135路、132路、146路、154路、159路公共汽车到卫材总厂站下车,车站无人接送)
3、邮编 230011
附件:
安徽合肥服装学校
2009年6月30日